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补缴
社保制度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省社保中心副主任万斌介绍说,《社会保险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普及城乡、覆盖全民。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也首次确立了全国统筹的目标。
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未就业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险。农村居民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补缴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更具人性化。”万斌介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另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职工医药费
今年,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改变了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方式。
用人单位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追偿。
万斌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如果由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将使很多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这点是最关键的。”万斌表示。
另悉,全省《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将于7月3日至7月9日在南昌市八一广场举行,广大市民可以就自己关心的社保问题前往现场进行咨询。本网也将收集关于社保的热点话题进行及时解读,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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