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
6月13日电,2011年起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国务院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限定为年满60周岁、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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