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济宁市高新区凌云金都小区的住户,2008年我们一起买的这里的房子,当时名字叫崇文名都,建了3栋高层(C区6号、10号、11号),合同上写着2009年底交房,可是房子直到今年9月份才交房,房子是交了可是现在小区绿化没有、大门没有、其它附属设施都没有、天然气没通、电梯不通,违约金没给,后面的高层7号、8号、9号、13号,也是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就这样欺骗消费者吗?房子上房了,你们应该按照合同,把大门、绿化等基础设施做好吧,天然气也得通吧,不能只知道收费,不干实事吧?希望省领导协调解决,几百户居民期待政府早日解决,还我们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小区设施配套问题的留言收悉,济宁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绿化、建设大门问题。已制定出小区具体绿化方案,春节过后开始实施。目前,该小区的道路、停车场正在进行施工,建设完毕后将安装大门。
二、关于安装天然气、电梯、暖气问题。该小区天然气的管道铺设正在进行,南区11、12号楼已入户安装,安装完毕后即进入北区施工。电梯已安装完毕,正调试。暖气问题待春节后进行施工。
三、关于违约金问题。小区统一上房时再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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