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日透露,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新增14.81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新增3.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2万人;失业保险新增2.06万人;企业工伤保险新增5.25万人;生育保险新增2万人。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3%。
2011年以来,保定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社保政策,扩大社保范围。在开展第一、二批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启动第三批试点工作,增加10个试点县,目前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66.8万人,新农保参保率平均达到73%。该市还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有2.2万人参保,5960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开始领取养老金,还为366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缴费参保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9673.69万元。
同时,为全市20.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人均增长151.19元/月,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395.64元/月;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双基数”缴费政策,切实减轻参保企业的缴费负担;提高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保定市各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市本级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市本级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据悉,保定市还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从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并将享受困难人群重点补助的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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