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交了3420元养老保险费和1086元医疗保险费,现在市就业局就分别补贴了我2280元和724元,实际上我只付了1502元,因为有失业人员补贴我才敢继续参保”,昨日,拿着社会保险补贴存折的失业工人老王激动不已。据了解,去年全市共有17480人获得3789.3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作为政府一项惠民政策,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对逐步改善失业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解除了他们就业时,在养老、医疗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缴费负担。为做好我市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早在2009年,我市就出台了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明确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其灵活就业,增强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充分调动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积极性。
2011年,我市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额的2/3进行补贴,最多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超过部分不进行补贴。原则上,参保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或男性年满55周岁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最多可以连续享受5年。2011年,全市共有17480人获得3789.3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其中市直有6737人获得1603.9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28万人,其中参保缴费46.63万人,比2011年底分别增长19.7%和18.9%,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54.01万人,比2011年底增长5.9%。1~2月份,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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