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咨询,自己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是也符合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
张店区的高阿姨称,自己今年11月份的时候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了一定的保险金,但是现在政府又出台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高阿姨也符合参加这个保险的条件,但是对于已经缴纳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据淄博市人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称,对于高阿姨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如果她符合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条件,在办理了补缴手续后,经本人申请,其已经缴纳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可办理退保手续,将其个人账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本人不同意退保的,可将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待国家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后,按国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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