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养老问题再次成为重要议题。记者从天津市民政部门获悉,天津市在已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将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十二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每年递增10%。
根据天津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市将进一步健全以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社会救助和老年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全覆盖的养老保障体系。天津市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保承受能力,继续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制度。“十二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将递增10%;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适当提高老年人门诊报销额度(上限增加500元),调整老年人门诊报销比例(上浮10%);完善城乡无收入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根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相应进行调整,使60岁以上人员调整幅度达到每人每月120元、70岁以上达到每人每月140元、80岁以上达到每人每月160元;制定高龄老人和重度残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适当扩展免费乘坐公交车辆优待范围,将优待人群扩至天津市常住老人和天津市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研究制定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对老人实行优惠政策。
去年天津市完成138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离休干部等八类特殊群体养老待遇调整增发工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幅度提高。今年,天津市连续第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从1月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均1700元提至1880元,月人均增加180元,惠及143万人,全年增加养老基金支出3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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