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个体劳动者如按当地平均工资25%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其缴费之月起,就将其中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的14%纳入了社会统筹部分。
如个体劳动者在尚不符合退休条件之前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纳部分,即从其缴费之日起按当地平均工资11%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扣除4000元抚恤金后,如果还有余款,应全部返还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个人缴纳以外的其余部分则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后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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