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个小时,三部热线一直电话不断,大伙“抱怨”打不进来——本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专场热线26日10时准时开通,147位读者来电,平均每2分钟接听一位读者电话,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缴纳、接续、转移问题,做客本报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万斌、业务一处处长陈福华、业务二处处长董曙辉,均为读者一一解答。虽然,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能接听的读者咨询量很有限,但很多读者来电咨询的问题大体一致,为此本报记者还专访了有关专家,就读者集中反映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了解。
养老保险转移也有条件
在众多读者来电中,关于国家最新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咨询最多,由于该《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从而彻底打破了养老保险地域间的阻碍。
不过,在办理转移的过程中,也有特殊情况。江西省社保中心副主任万斌告诉记者,包括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有,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之外,原则上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至户籍地以外。当他们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可在新就业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此外,对于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养老保险缴费在当地(非户籍地)未满10年的劳动者,办理转移也针对个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限制。欲办理转移业务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转移分四步走
热线接听过程中,也有读者提出,办理转移业务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江西省社保中心业务一处处长陈福华告诉记者,如果一市民以前在南昌工作,而后又去了北京,那么申请转移步骤是:
开具凭证
在南昌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审核
由本人或其在北京的单位向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南昌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如果其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其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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