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高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养老金的标准由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多少决定,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越多,其养老金标准就越高,反之就低。
十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如何办理?
养老金领取人员每年4-5月,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养老金领取证》及《养老金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资格年度验证手续。
本人因高龄、重病、住院、严重残疾等行动不便而不能前来办理验证的,可预约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专管员上门办理验证手续,也可委托其直系亲属代办理验证手续。代验证人员除按上述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十七、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逐步提高?
铜陵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十八、参保人员是否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转入地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随同转移;未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退还本人。
十九、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有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条件的,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计发养老金;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条件的,可将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待遇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计发养老金。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都有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时,其户籍为城镇户籍的,按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计发养老金;其户籍为农村户籍的,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计发养老金。
(三)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村改居”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变。
(四)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不再按《关于建立市区部分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08]52号)领取生活津贴,不再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
二十、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账户能否继承?
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政府补贴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另外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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