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认为,用人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不及时申报缴费额的,由于没有上月缴费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情况确定应缴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
六件来信和网上意见
信件一
建议医保全国统筹并解决转移接续问题
我今天在北京晚报新闻版中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所以本人想对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提一点自己的看法。
我工作单位在重庆某公司,是一名技术干部。在重庆工作时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都在重庆。属于夫妻两地分居。2008年3月退休后来北京与丈夫共同生活。现在我的户口关系在北京,晚年就要在北京首都师范大学生活了。但是我的基本医疗保险在重庆,年龄大了看病、吃药报销都成问题,全部要自费(因为重庆市医保卡在北京不能使用),无法享受到北京市居民的一切待遇。
因此我认为医疗保险改革一定要关心夫妻两地分居的弱势群体。我建议一是像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在异地只要把钱打入医保卡里,医保卡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使用。二是将医保脱离地区,由全国统筹管理。退休后可从异地转移到北京更加方便可行。
望能切实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方案解决两地分居组成家庭所带来的生活中的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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