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缴费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需在4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缴费手续。
在4月30日前,有张店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两者只能选其一)。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多缴多得。政府按照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的缴费补贴,多缴多补。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的,缴费补贴为30元;缴费标准为300元的,缴费补贴为40元;缴费标准为400元的,缴费补贴为50元;缴费标准为500元及以上的,缴费补贴为6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及保费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重度残疾人参保时除需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由区残联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材料及《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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