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
1、省政府[92]81号文件规定,凡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雇主雇员、个体户、外出人员、义务兵、计划生育户、民办教师、乡(镇)、村集体干部均应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小城镇农转非及征地农转非人员等。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参保农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保所填写《宣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保险对象参加保险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缴费明细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保所专管员根据二表填写缴费记录卡、缴费汇总表,并向参保人开具缴纳保险费的专用收据,同时上报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建档备案。宣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保所发放到每位参保人。
(三)参保农民怎样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参保者,持宣州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保所,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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