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卡激活?
答:如本人办理,需将社保卡和身份证交予工作人员。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理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并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表”办理。
问:社保卡如何挂失?
答:社保卡一旦丢失,可以马上通过电话口头挂失,防止他人使用。社保功能通过12333电话挂失,金融功能通过银行客服电话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5日,5日内要及时办理正式挂失。正式挂失要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保功能挂失、到银行办理银行功能挂失。
C【就业类】
失业人员干个体可一次性领剩余期限保险金
问:我是一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我开了个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否要中断?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行组织就业以及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异地就业的,凭有效证件,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问:我是一名农民工,但是单位就是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但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照未签订或者未续订劳动合同人数,每涉及1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问:我是一名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若我本人自愿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并移交档案,要中断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自愿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移交档案后不得中断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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