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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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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退休、退职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90元(省通知规定的苏中地区标准)的,再按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但提高后不得超过190元。(具体调整标准见附表)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退休、退职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90元(省通知规定的苏中地区标准)的,再按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但提高后不得超过190元。(具体调整标准见附表)

  据介绍,养老金的调整幅度是与参保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主要是国家政策鼓励广大参保职工长缴费、多缴费以提高退休养老金水平。

  此次养老金上调,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同样有所照顾。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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