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记者今天下午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5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245元,调整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80元。此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此次补发的养老金将在4月15日发放到位。
养老金普遍上调10%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全市共有58.8万企业退休人员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今年参照去年托低办法,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的基础上,增加额不足200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下同),但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200元。对缴费年限长、养老金相对低的人员,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的基础上,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019元(上年末月平均养老金1835元增发10%)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增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2019元。
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据此,有73.1%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托低增加部分。
高龄人员分三档给予“照顾”
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4类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4类人员将增发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330元;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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