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目前进展顺利。截至2月底,辖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约5万人,完成区今年下达的任务。而办理领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有2.6万人,累计发放金额590万元。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明分局养老失业股副股长麦秀芬介绍,今次开展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与其他社会保险工作相比,群众参保积极性更高。
麦秀芬表示,下一阶段,高明区将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应保尽保”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力度,着力扩大参保覆盖面。
高明区的参保办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至未满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都可参保。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个月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6元;而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高明区户籍居民,可直接按月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80元。按照佛山市的要求,高明将争取3年内完成辖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