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补缴新政于本月1日起执行。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该政策执行一个月以来,全市已经有3000人办理补缴手续,其中思明区人数最多,近2000人。如果3月已办结补缴手续的,可从4月份开始享受基本养老金。
该政策执行后,厦门市户籍中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但从未缴费或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都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而符合退休条件,补缴后的次月即可享受退休待遇。近日,市社保中心副调研员冯波接听12333专线时特别提醒,一次性补缴的关键时间点为2011年6月30日。
很大一部分读者对补缴后可领多少钱这一问题很关心。冯波说,根据政策,补缴的基数有社平工资的60%和100%两种。根据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和办理退休时的年龄,待遇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社平的60%基数一次性补缴15年,需补缴7万多元,届时每人可领取至少每月660元的退休金。若按社平100%基数一次性补缴15年,共需补缴12万多元,届时可领取养老金为每月800元左右(主要是办理退休时年龄不同,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不同)。
【问题选登】
1.问:我和一个同事工龄一样,缴交的养老保险也一样,为什么退休时我们的待遇有差别,我领到的退休金要比他低呢?
答:办理退休时的年龄不同,待遇也不同。年龄越高,退休金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就越少,每月领到的退休金也就越多。相反年龄越低,退休金的计发月数就越多,每月领到的退休金就越少。
2.问:我的母亲符合补缴条件,去年开始领取被征地人员退养待遇,是否能申请停止被征地的退养待遇,然后办理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呢?
答:如果已经开始享受被征地人员的退养待遇,则不能申请停止该待遇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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