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市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306号)》,对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21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58元/月提高到2268元/月,增幅为10.2%,为历年来增长额度最大的一年。这次调整,继续遵循了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以及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度政策倾斜的原则。2010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同时,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增幅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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