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百姓筑起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近日,宣州区双桥街道办事处双桥社区74岁的张复玉老人拿到自己和老伴每月60元钱的养老金,激动地说:“党的政策现在是越来越好了,国强了、民富了,共产党给咱普通老百姓都发工资了!”截至今年1月底,宣州区60周岁及以上符合待遇领取人员117935名,养老金存折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资金共计5013.582万元。
去年7月份,经国务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宣州区被列为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批试点区,这项工作的实施,使该区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多项保障制度等达到全覆盖。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则上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暂定15个档次,由参保人在多档中选择。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居民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对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就可以按月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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