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今年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6月1日开始办理参保缴费。由于这一制度具有“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特点,填补了已有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些“盲点”,得到了广泛认同,目前参保人员已达7万多人。
据了解,凡具有桐庐县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未参加机关事业统筹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退休(职)待遇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政府补贴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参保人个人缴费补贴、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等。参加此项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3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2010年1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截至7月10日,桐庐县已有7.6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2.3万人,60周岁以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5.3万人。6月份,全县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2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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