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逾期视为补缴,不享受当年政府缴费补贴。
据悉,参保城乡居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为基础养老金与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市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将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随着我市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基础养老金还会持续增长。根据相关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迟于缴费截止日缴费的视为补缴,不享受当年政府缴费补贴。
政策链接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是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依据国家规定或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缴费年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4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45周岁(含)以下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缴规定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参保人,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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