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5.4亿元。主要用于杭申线航道整治、嘉闵高架二期新建工程、辰塔路越江新建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拦路港二期工程、综合深井地震观测系统、大定海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等城市运行保障设施建设;上海交响乐团迁建工程、第六人民医院临港新城医院等社会民生事业设施建设;苏州河底泥疏浚工程、外环生态专项建设、郊区污水管网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和整治;偿还市级政府性债务和安排偿债准备金等。
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6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区域和综合交通体系等规划编制、城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和快速路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市容环境监测和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和废弃物管理等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100.9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安排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公路建设和养护,公交、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等支出。
17.对口支援帮扶及合作交流事务支出22.9亿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等要求,全面实施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云南以及其他合作交流专项资金。
18.公共安全支出65.9亿元。主要用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警用装备配备、监所房屋及设施维修改造、电子警察建设维护等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亿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落实国家“千人计划”和首批入选上海“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的资助经费,“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目经费,落实生产环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经费。市本级支出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国家提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长要求。
20.其他支出10.4亿元。主要用于对外省市结算等。
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年初按照《预算法》安排的市本级预备费36.6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新增的公共消防安全装备购置经费,落实向全市600万户家庭赠阅《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等市政府实事项目经费;增加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大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张江”、“紫竹”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财政专项资金等支出。上述支出,已经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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