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1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63.2亿元,增长23.7%,完成预算的118%。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67.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用于区县的中央财政专款;二是由于区县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年初预算,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市级相应增加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市对区县转移支付296亿元,完成预算的124.9%,主要原因是全市财政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算,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
2011年,按照市委有关全面深化本市新一轮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本市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进一步调整转移支付分类。根据财政部有关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办法的总体要求,将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类别,从原来的一般性、体制性、专项三大类调整为一般性和专项两大类,同时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类下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体制性转移支付两个子类。二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主动适应“十二五”时期本市发展、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的新要求,综合考虑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的常住人口、行政区域面积等因素,将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分配重点向人口导入区和财力困难区县倾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11年市对人口导入区和财力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总量占全市转移支付总量的97%。三是增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统筹保障作用。按照市委提出的“六个着力”要求,以聚焦重要民生问题和推进落实全市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教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新设了社区管理转移支付,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有效提高区县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水平。2011年,市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达279.6亿元,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总量的94%;其中,教育、文化体育、社区管理、城市维护、医疗卫生、生态补偿、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三农”等九大类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金额分别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四是增强专项转移支付的定向支持功能。2011年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推进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落实万人就业、社区助老等公益性岗位补贴、向困难家庭和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向困难群众发放粮油帮困卡,完善市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补助、促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等专项工作,支持区县进一步聚焦民生保障。
(四)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22.4%,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2.9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280.3亿元,收入总计2101.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874.8亿元,完成预算的135.6%,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226.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55.6%,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2.9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207.4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98亿元,收入总计773.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59.3亿元,完成预算的166.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1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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