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开发区1.7万60岁以上老人领到养老金
记者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开发区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来,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7万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领到养老金。
为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开发区积极响应省市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重大惠民举措,于今年7月3日全面启动了全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至此,填补了区域内的非从业人员和农民无养老保障的空白。截至目前,全区新农保达龄领取人员累计达到7934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总计175万元,参保登记缴费人员总计6947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达龄领取人员累计达到9222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总计203万元,参保登记缴费人员总计4181人;两项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据了解,凡是具有开发区农业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和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农垦职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镇处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实行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多缴多得。凡是具有开发区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则可在户籍所在镇处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也实行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标准设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十个缴费档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保的养老金都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任何养老金待遇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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