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执行新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新办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将由目前的2991元上升至3375元,比上年度增加384元。
我市每年7月1日开始新一年的社保年度。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505元,我市新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为3375元。也就是说,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3375元,比上年度增加384元。
由于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每年都在上升,所以即使是缴费年限完全相同、缴费基数也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只要不是在同一社保年度内办理退休的,其基础养老金也会不一样。假设两个缴费年限均为30年整,且历年缴费工资都是和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样的两位职工,其基础养老金部分,今年7月退休就比今年6月退休的每月高出115.2元。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次计算基数的调整仅涉及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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