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养老保险转移额度
跳槽到异地工作,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带着走。
日前,国务院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们最关心的是,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如何计算?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本地实际问题将靠实施细则解决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该转移办法的实施细则。《暂行办法》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的转移,均以1998年1月1日为节点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沈阳市属于实行养老保险试点比较早的城市,从1992年就有一部分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在1992年至1998年1月1日之间参保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统筹基金是否也按12%计算,这需要待辽宁省制定了实施细则后,沈阳市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办法。
缴费比例逐渐下调,增加了计算难度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的,与地区之间的资金转移量没有直接关系。
每年随着在岗工资和个人应发工资等的变化,养老金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的额度都是不同的,在涉及养老保险转移时,每个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转移的额度可能都有所不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从2003年至今,为降低企业负担,沈阳市养老保险企业的缴费比例逐渐下调,由23.5%降到20%,一直到现在的19%。个人缴费比例也经历了由原来的6%到如今8%的调整。这也增加了计算养老保险转移额度的难度。沈阳市一家企业资深人力资源主管以一位市民为例,对转移的额度进行了估算(见图表)。
然而,这只是估算,具体到沈阳市的参保者转出时,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转移额度,以及外省参保者转入沈阳市,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具备哪些条件,都需要待辽宁省、沈阳市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时,方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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