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关于提供2010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函》,公布2010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91.58元。为此沈阳市人社局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对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3491.58元。本人可选择60%、70%、80%、90%、100%的缴费档次。
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6月25日-7月10日期间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ylbxglzx.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1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个体从业人员,应在每月18日前存入足额保费,以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银行代扣缴费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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