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成都—广元两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可实行互查互验。1-6月为过渡期,两市设立核查点。7月以后,就可通过网络通查通验。核查对象在两市异地居住的,本人均可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卡》或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在法定工作日内,就近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设立的核查点办理核查和补核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成都—广元两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互查互验对象为:通过两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领取其它相关养老待遇的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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