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昨日,记者获悉,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启动,石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已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石市鹿泉、藁城、正定、元氏、赵县、晋州、栾城、赞皇、辛集、灵寿、行唐11个县(市)被纳入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覆盖了石市总人口的70%。
而从石市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来看,两者在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其本质特征都是政府对居民养老承担重要责任,但两者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
个人缴费
标准
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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