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养老金月均涨140元按六类标准调整
国家已确定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再次提高的政策。那么,我市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调整,究竟能提高多少呢?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按月人均140元的标准,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4号文件参保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也按此次政策一同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政策调整将惠及全市近1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将新增支出3个亿。
连续七年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自2005年至2010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已连续六年上调。2011年调待,是第七次调待,也是上调幅度最高的一次。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退休人员,尤其是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能够安度晚年,近几年来,在企业离退休人员大幅增加、养老金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市采取了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等措施,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调待资金落实到位,保证了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到发展成果。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经过连续七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均已增加基本养老金750元左右。
“普调”与“特调”相结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今年1月份开始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将以“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方式为主。
“普调”即不考虑年龄段、退休时间、技术职称等因素,对所有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给予同一额度的养老金增额。如这次的养老金调整中,我市“普调额”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另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计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2元。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特调”则相对较为复杂,主要根据退休年龄、职称类别等因素并结合公平原则,区别增加调整额。如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高职人员以及满70周岁和80岁以上等特殊退休人群给予特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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