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时不变
4月18日,记者从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获悉,在2010年度的省岗位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岗平工资)未正式公布之前,参保职工暂时按照2009年省岗平工资确定2011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待2010年省岗平工资公布后,再按差额补扣和补缴。
根据贵阳市社会收付管理中心的安排,在2010年省岗平工资正式公布以前,参保单位暂按2009年省岗平工资的60%-300%缴纳养老保险费,待2010年省岗平工资公布后,凡低于省岗平工资60%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差额部分全部予以补扣、补缴。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2010年省岗平工资正式公布前,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待2010年省岗平工资公布后,再一次性补扣、补缴暂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办理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后办理退休。
由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4个险种的缴费年度为当年6月至次年5月,所以这4个险种的缴费基数将等2010年省岗平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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