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接续45个工作日内办妥
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45个工作日可办好转移接续手续。
再次跨省转移被明确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45个工作日办好手续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办法规定按一定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从规定可以简单推算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添加农民工转移规定
办法特别对农民工的转移做了特别添加规定。办法指出,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马上就访在京办转移接续尚需等待
12月2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距离城镇企业职工到该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预计还有一段时间。
据介绍,从实施层面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次公布的办法,并没有给出相关书面申请需填报哪些具体资料、具体表格。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预计将在近期就此出台相关实施办法。而包括北京在内的各省市,为了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也会就如何落实这些办法,进行相关的讨论、分析和研究,再公布各自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因此,有转移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还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附件·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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