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今年起成都降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调整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代缴标准的通知》,对《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容作出调整,从今年起我市降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今年起成都降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调整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代缴标准的通知》,对《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容作出调整,从今年起我市降低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新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本人按成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缴费费率由12%调整为10%,区(市)县应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城镇居民,本人按成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由区(市)县给予补足。另外,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重度残疾人,区(市)县应按城镇居民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