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几个问题
内容:今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购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有无时间限制?我母亲1954年6月出生,在年满60周岁前是否均可以参保(因60周岁后未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则无法享受每月90元的基础金,故60周岁前肯定要参保)?
2、本人系独生子女,我母亲在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后,如果在参保时已享受政府每年1000元的补贴,是否在60周岁后还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每月60元的奖励金?
3、本人父亲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部自己购买),但领取养老金在65周岁后,请问我父亲是否在60周岁后还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每月60元的奖励金?
4、如果我母亲现在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在她60周岁前,因征地拆迁农转非时是否可以转购其他的养老保险?同理,我父亲在未到65周岁前因征地拆迁购买养老保险时能否有补助?
5、我父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每年1000元的政府补贴?如不能,请告知相关政府依据。
附件:
信箱:部门领导信箱答复单位:人社局答复时间:2010-09-14
答复内容:您好:
1、您母亲1954年6月出生,可在60周岁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话,可以每年享受1000元的参保补贴。根据文件规定,对年满45周岁至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不参保缴费,至60周岁时,是不能享受到基础养老金的。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遇到征地农转非的话,按规定可以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抵冲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基本生活保障个人缴纳部分。
3、您父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缴费至65周岁时才能办理退休,倘若在65周岁之前遇到征地农转非的话,按现行规定可以将征地农转非养老基本生活保障个人缴费部分折算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年限(最多折算5年)。
4、根据《关于转发余杭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09】3号)和《杭州市余杭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区委办【2010】34号)文件规定,我区仅对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每年享受1000元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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