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养老金调整部分4月底前发放
昨日,大连市社保中心称,根据《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4号)规定,大连市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度养老金调整部分(不包括正高、副高、高级技师按事业办法比对差额部分)4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1月份补发。
目前,市社保中心正在对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人事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等档案审核、按事业办法工资比对完成后,拟5月底前按文件要求发放到位。
凡对2012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异议的企业退休人员,请持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退休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支付部门查询、确认。确有错误的,从2012年1月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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