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和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目前可以在深圳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
办理转移的部门为:特区内参保人到福田区八卦二路512栋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特区外宝安、龙岗参保人到单位参保所在的
社保机构(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办理。
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社保卡原件和《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可上网下载)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到转保窗口申请
社保机构审核
申请退医疗、住房公积金的
结算
打印《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联)
申请人签字确认,领取凭证,完成转移
实例:川籍劳务工谭超成转保第一人
提醒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参保人,个人证件需带齐,同时单位还应开具转保证明并盖章,若单位关闭或破产的,参保人可直接到场办理。参保人可登陆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表格下载专区和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相关表格。特区内参保人员转移可到八卦路的个人服务中心办理,特区外参保人转移的到各参保地所属社保机构(分局或管理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