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办理凭证
1、本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人员: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杭州市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
(3)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人员: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
(3)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部门
1、本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人员: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
2、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人员: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
办理结果
经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每月15日前通过杭州联合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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