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养老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承担,然而最近我省榆次区修文镇等卫生院的职工向我们反映,他们那里由于单位没钱,单位要求职工全部承担养老保险的费用,拒不交费的职工将以临时工对待。
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根据记者的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榆次区的10个卫生院的几百名职工一直未办理养老保险,今年2月区政府召集区卫生局、劳动局等单位召开关于区卫生院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会议,为了减轻单位和职工的负担,会议决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参照企业的方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就是按社会平均工资60%的最低标准参保,用人单位负担基数的25%,个人负担7%,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补交1992年7月到现在的养老保险,可以说这个决议是充分考虑了单位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广大职工也十分支持,然而在后来的具体操作中却出现了问题。
11月16日,修文卫生院传达了区委的精神,要求职工全部承担,11月21日前交齐费用,修文镇卫生院是一所一级甲等医院,有正式职工37人,全年总收入20多万元,上级每年拨款仅4万多元,每年支付工资需18万多元,再加上日常办公支出,一年下来确实所剩无几,要它一下子支付职工30多万元的保险费用确实存在困难,如果只交个人承担的部分,职工只需交1000多元,全部承担的话就要交1万元左右。
医院没钱交,那么医院职工的经济状况又如何呢?根据记者的调查了解,修文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的多少是视医院的收入情况而定的,情况好的时候职工也只能拿到四、五百元,有时只能拿到二、三百元,显然让他们支付这笔钱他们也有困难。田贵寿是医院的老职工,夫妻二人都在卫生院上班,他们一共要交近两万元的保险费,但由于妻子得癌症刚做了手术,使本就不富裕的家更陷入了困境。
根据区里的规定,如果卫生院确因财力有限无法承担的可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调整比例,而不能强行调整。更有甚者,修文卫生院还规定到期不交费者将按临时工处理,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让职工们无法接受,修文镇卫生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榆次区卫生局又是什么态度呢?(同期略)
可以说榆次区卫生局为全区卫生院广大职工办理拖欠达十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好的,一些卫生院目前经营状况不好也是现实,但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应该为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况着想,不能强行要求职工交纳本不属于他们交纳的那部分费用,更不能以此为借口对职工以临时工对待,这也是与《劳动法》相对的,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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