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可以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和养老保险三者结合,这是一个创新,对大家的理念都是一种冲击,这对传统养老模式是重要的补充。”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杨先明表示,在这样一种模式下,可以实现消费积累资金,购物即是投资,则社会养老模式会发生根本的转型。如果从企业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有越来越多企业参与,再加上政府的参与和引导,就会使得“消费养老”模式产生更大的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詹国枢指出,“消费养老”模式的提出,确实是一创新,亦算是件好事,从理论层面讲,并无大的漏洞,这样一件既可促进国内消费,又可解决(哪怕部分解决)百姓养老问题的商业模式,应引起高层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消费养老模式无论放不放行,开不开绿灯,还是要及早作出决定,久拖下去,不但企业比较作难,于国于民,也无什么好处。”
代表委员认为,消费养老产业进一步发展存在行业政策空白点,主要涉及国家发改委、人保部、商务部、保监会和民政部等多个主管部门,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尽快牵头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意见,规范并促进消费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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