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城乡并轨
在今年的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我市提出了到2012年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到2013年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并轨的目标。记者近日从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高新区养老、医疗保险的待遇已提前一年时间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并轨。
家住高新区浒墅关镇九图村一组的村民李进元说到“新农保”待遇的提高,乐得合不拢嘴。之前他和妻子李美英一起参加了高新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今年1月份高新区“新农保”政策调整后,夫妻二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调整为240元,仅养老金这项,夫妻俩一年的收入就提高了1680元。
据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培林介绍,今年1月起,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待遇,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70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7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与苏州市老年居民补贴标准保持一致,并建立了同步调整机制。“虽然政策尚未完全并轨,但待遇已经实现并轨。今后只要市里补贴一调整,参加高新区新农保居民的养老待遇也将跟上步伐。”今年1至9月,高新区共有1.13万名纯农劳动力缴费参加了高新区新农保,0.98万名老年农民享受高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待遇享受率均达到100%。
家住浒墅关开发区阳山花苑第一社区的老俞,去年因患动脉粥样硬化住院,共花去医药费11.9万元。还好,高新区医保基金为其承担了约8.2万元,个人仅承担3万多元,老俞心中的石头这才落了地。记者了解到,高新区率先建立的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7年5月实施以来,已先后4次对制度进行调整完善。今年4月起,高新区又将区内医保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500元,参保人员的门诊个人帐户金额由每年100元调整到每年200元,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50%调整为60%,并新增了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为特殊医疗救助对象,加大了保障力度。同时,高新区医保还实行实时年度医疗救助发放制度,居民看病时可以每月拿到医疗救助金,不用等到年底一起发放,切实为居民减轻了经济负担。
除此之外,今年4月起,高新区还为医保参保人员新增了意外伤害险和身故险,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的医保体系。截至今年9月份,高新区医保基金累计为参保人员支付各种费用达1.97亿元,其中对3350名符合区医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基金746.12万余元,基本解决了老百姓因病致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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