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江津区社保局获悉,截止目前,江津区15600名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这标志着,从今年1月1日起,农民工养老保险将按照“统一申报、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统一管理”的原则,并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起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江津区社保局负责人介绍,两者实行并轨之后,农民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的12%提高到20%,记入统筹基金;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关系转移接续、退休条件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统一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今后,农民工退休条件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也将统一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江津区社保局正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与相关软件公司一起做好数据整合前相关数据清理、核对、试点测试等准备工作。从4月下旬起,并轨整体工作将进入最终校核阶段,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最终核对确认,预计在今年6月底将实现全面整合并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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