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和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该县将采取“定额缴费,核定养老”的办法,把城镇小集体职工群体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这意味着从今年起,该县城镇小集体职工也可进社保了。
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对参保适用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需一次性缴纳36000元;如超过60周岁每满一年减1200元,以此类推,满80周岁的只需缴纳2000元,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参保人个人负担。参保对象按规定参保缴费后,每人每月可领取基本养老金410元,并随2012年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自2012年1月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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