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调入深圳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深圳市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日前采访获悉,调入我市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调入我市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起征年龄为35周岁。
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的人员,且调入时年龄未满40周岁的,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年满40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中的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来深建设者、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符合以下5个条件之一的人员,且调入时年龄未满45周岁的,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年满45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本市急需紧缺的特殊才能的人员;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调入的人员。
符合以下11个条件之一的人员,且调入时年龄未满50周岁的,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年满50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专业适应本市企事业单位需要并能发挥特长的人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人员,省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获奖人员;“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经广东省认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国专家或留学归国人员;其他经认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突出作用的优秀人才。
此外,符合我市投资纳税入户条件的人员,调入时年龄未满45周岁的,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年满45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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