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资金筹集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六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个人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标准。市政府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社会统筹基金由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参保人个人缴费补贴、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等。杭州市区政府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6、杭州市区及萧山区、余杭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10元。
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参保人员,持证期间,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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