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的文件要求,柳州市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百余元。
据文件精神,此次获得上调养老金的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含2011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养老金,并在2012年1月开始发放的人员)。柳州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争取在发放5月份养老金时,一并将今年1至5月的增长部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账户。养老金上调的具体标准为: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
2.按每个退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每缴费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3.按年龄计算,到2011年底,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0.5元;70周岁以上的,从年龄满70周岁起,每长1岁,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
4.正高级职称的(含高级技师)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5.在我区边远地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老同志,每人每月再增加6元。(柳州市属边远地区的县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另外,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符合1至5条,按规定上调养老金后,如仍未达到全区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将按全区平均水平每人每月1550元计发养老金。
接到自治区文件后,社会保险结算中心按要求迅速联络计算机软件专家商讨调整养老金计发软件,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的部门加班加点,将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全市近25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计算工作,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文章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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