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张女士:我是武汉人,在武汉工作了26年,一直在交养老保险,但我老公是北京人。今年,我来到北京工作,北京的公司也帮我交了养老保险。请问,我的养老保险可以合并账户吗?我退休后,能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吗?
市社会保障局:您属于外埠户口人员,依据国务院的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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