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嘉宾接热线”专题栏目关注的话题是“关注社保金变化问题”,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市地税局规费征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黄亦发。
本报每次开辟社保方面的嘉宾专题,都会引来相当多读者的咨询,昨日也不例外。嘉宾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社会保障将覆盖到每一个人,可以说,关注社保问题,就是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情况。
读者昨日来电关注的焦点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按照较高标准缴纳社保?
嘉宾说,灵活就业人员是被政府纳入再就业困难人员系列进行政策扶持的,政府会在社保缴纳方面给予一定补贴、减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员就一定只能选择最低的社保缴纳标准,他们还可以选择较高标准缴纳社保金。
据介绍,我市在社保缴纳方面为独立个人开放了7个档次的标准:最低档次是独立个人可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五项社保金,由低向高,其余六个档次依次是,70%、80%、90%、100%、200%和300%。
嘉宾说,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为自己提前规划老年生活,根据多缴多领取的养老保险标准,按照高档次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较多的养老钱了。
部分来电读者关注医疗保险暂停问题,嘉宾特别提醒说,医疗保险缴纳政策有许多特别之处并不为广大读者所知,比如个人在1998年7月到2003年12月期间是固定工的,如果医疗保险出现了中断缴纳现象,个人在1998年7月前的医疗工龄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个人无法享受政策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医疗补助了,个人在医疗保障方面就要受到非常大的损失。
读者问专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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