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工作从2011年底开始,到目前缴费工作已基本结束。
通过上级审核批准的有390人。目前尚有一小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未到经办机构缴费,为了让此项工作真正达到解决社会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人社部门决定将这部分人的的交费期限延长至5月11日,到期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此项待遇,社保中心将在本月底对已交费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待遇发放。(来源:昌乐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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