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阳县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此,该县将6.2万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这在制度设置上填补了社会养老的最后一片空白。
据了解,安阳县去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今年,该县又申报全国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取得成功。去年该县实施新农保制度以来,农民参保人数达到54.2万人,8.4万60岁以上的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安阳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100元、200元等十个缴费档次,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按照“缴费即补、多缴多补”原则,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20元,市财政补贴10元。另外县财政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45-59周岁)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45-59周岁),每人每年补贴100元。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后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多少与个人缴费有关,多缴多得。
新制度刚刚启动时,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领取由国家和县级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包括国家财政补贴55元,县级财政补贴5元)。
如今,该县又将之前既没有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没有交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6.2万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这在制度设置上填补了社会养老的最后一片空白。(文章来源:大河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